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0 08:37

来源: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各区县、高新区科协,各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高端智力资源向我市集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0〕3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2〕4号)通知中“关于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以下简称“细则”),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市注册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济南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其中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为企业。申报单位需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及其它后勤保障条件,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较高的研发经费投入;申报单位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市委人才办、市科协交办的工作站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定期汇总报送站点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需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已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予以支持。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建立3年及以上的稳定合作关系,进站院士专家身体健康,每名在职院士(专家)受聘的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 (专家)不超过3个,院士专家或创新团队主要成员进站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与其团队进行线上指导、召开视频会议及现场技术研讨等工作情况需保留文字、图片等形式的工作记录,并建立站点档案。

(四)本通知所称“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以及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院士(“一带一路”国家名录参照“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已签约国家名单执行)。“专家”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前2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中宣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已获得市级重点人才工程支持的创新创业人才(范围见“海右名家”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工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申请建站需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研究领域应符合济南市战略性发展和实施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及四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导向,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建站类型填报济南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或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1、2)

(二)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提纲见附件3)

(三)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4)

(四)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见附件5)

三、有关要求

(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科协、高新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动员并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并对报送质量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做好项目初审和质量评估工作,用好和打通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人才培育、科技资源等领域的高端渠道,打造工作协同的新平台。

(二)对申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的建站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取消申报人及建站单位3年内各类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等政府性支持项目申报资格。不推荐上级相关工程项目,追回所拨资金。

(三)补助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不得用于建站单位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或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资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受资助建站单位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查。

(四)具体奖励扶持政策和相关问题以“细则”为准。

四、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一网通办”和全市推进数字济南建设“1+4+N”工作部署,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需登陆济南人才网网站(rc.jinan.gov.cn)进行注册申报各项材料。

1.未注册的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相关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直接通过登陆单位账号进行办理。

2.申报单位登录会员中心后分别点击“在线申报”->“院士智力集聚计划”进入申请页面选择“院士工作站申报 ”或“专家工作站申报”进行操作。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需材料上传后提交审核,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二)书面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区县科协审核通过后提报书面材料。申报书、申报报告、证明材料、申报情况表按顺序合装,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附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确保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整套申报材料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于2023年5月18日前报至单位所在地区县科协,各区县科协审核盖章后,于5月22日前统一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协人才联络部(联系电话:82746009),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申报模板可在济南市科协官方网站(www.jnkp.cn)或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www.quanhuiqi.cn)下载。

(三)各区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历下区88150903济阳区84232713
市中区82078176莱芜区76228088
槐荫区87589842钢城区76895366
天桥区85872670平阴县87883287
历城区88023770商河县84880054
长清区87228001济南高新区88238662
章丘区83278329莱芜高新区76228088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66604383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66604927

五、评审公示及授牌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后,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工作,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和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认定建站单位名单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科协联合发文公布,并颁授工作站牌匾。     

附件: 1.济南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

2.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

3.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编写提纲

4.需提供证明材料目录

5.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列表
序号文件名称操作
1附件1 济南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doc    下载
2附件2 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doc    下载
3附件3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报告撰写提纲.doc    下载
4附件4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doc    下载
5附件5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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